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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全国首例“恶意差评师”案宣判
    全国首例网络购物“恶意差评师”案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宣判。12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,其中,主犯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去年11月,杭州市公安局和淘宝网联合宣布,破获国内首例“恶意差评师”案。淘宝网通过接受投诉举报、异常行为分析等手段,掌握“恶意差评师”作案证据和相关信息,并递交警方。警方根据线索,锁定了这批“恶意差评”犯罪嫌疑人。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杨某、周某、陈某、刘某、纪某、米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敲诈、勒索他人财物,...
    查看详情 | 2013.07.07